新的强制性标准《饮用天然矿泉水》(GB 8537-2008)增加了溴酸盐的限量指标,规定这种可能致癌的物质在每升矿泉水中不得超过0.01毫克。这份新国标是2008年12月29日发布的,10月1日开始实施后将代替1996年实施的旧版标准。新国标增加了溴酸盐以及锑、锰、镍等3种金属物质的限量指标。
感官指标
重金属(汞,铅,镉,镍,硒,砷,铬,铋,钒,金,铂,银等
采矿和冶炼过程,工业废弃物,制革废水,纺织厂废水,生活垃圾(如电池,化状品)等重金属对人、畜有直接的生理毒性。用含有重金属的水来灌溉庄稼,可使作物受到重金属污染,致使农产品有毒性。沉积在河底,海湾,通过水生植物进入食物链,经鱼类等水产品进入人体。